宜昌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转(免)考须知

 

一、             办理转免考时间

上半年:3月1日-6日;    下半年:9月1日-6日;(逢周末照常上班)

二、办理转考

考生因工作需要或更动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换报考地点,在转入地至少取得一科合格证后持原地和新地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有关市、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转考手续。办理转考手续后,原考试合格的相同名称的课程成绩继续有效。

跨省转考者,持相关证件到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经转出地省自考办审核同意后,持转出地省自考办相关手续到转入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三、办理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根据有关规定,按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的原则申请免考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自考办提出申请,提供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等级证书、原所在学校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等因免考类型不同而不同),填写《免考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经当地自考办查验核准,报省自考办审定。

各类考生免考课程一览表

已毕业专业及学历层次

报考专业层次

免考课程

专科

专科

专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

本科

本科

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

英语专科

本科

英语(二)

数学专科

专、本科

各种高等数学课程

汉语言文学(中文)专科

专、本科

大学语文

专、本、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

英语专业专科

综合英语(一)、(二)

非英语专业本科

英语(一)、(二)

计算机等级

考试证书

一级或以上

专、本科

计算机应用基础

(理论考试及上机考核)

二级或以上

专、本科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理论考试及上机考核)

公共英语

等级考试

二级以上

笔试考核

非英语

专业专科

英语(一)课程

三级以上

笔试考核

非英语

专业本科

英语(二)课程

 

 

1)一门课程的内容作为一个专业或自学考试中数门课程学习的,允许多门课程顶替一门。如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考生可凭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写作等课程顶替大学语文课程。类似的情况还有: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公共课英语(二 )课程 ,历史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国革命史课程等等。

2)取得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者,凭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可免考英语专业综合英语(一)、(二)课程或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课程及本科段公共课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二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自学考试专科非英语专业的英语(一)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三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自学考试本科公共课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操作技术课程的理论考试和上机实习考核,取得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考试和上机实习考核。

4)三结合(卫电)毕业生,毕业证书除公共基础课外,原则上不受理其它课程的免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