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简章

2023-09-11  点击:2410

高校专项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该专项计划是国家为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而开辟的渠道之一。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确定的范围为准。

一、生源范围

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市、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办法

2021年起,我省符合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平台: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 )

申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招办要求,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交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证明材料的原件。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此外,考生还需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各校所要求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具体请见各校简章。

考生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合格并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方可报考专项计划。

四、招生院校简章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黑龙江大学

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