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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五年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宜昌高新区工委:
《宜昌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五年规划(2013—2017年)》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
2013年12月4日
宜昌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五年规划(2013—2017年)
2013—2017年,是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关键五年,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重大课题,干部体制性过渡阶段特征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面临重大考验。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系统应对“两个重大”,建设优秀“执政团队”,锻造发展“精锐之师”,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鸿忠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按照“四个一流”要求,全面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强化功能、创新机制、增添活力,培养造就大批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推进宜昌科学跨越式发展、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全局,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培养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2、坚持标准,科学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树立尚贤任能、奖掖实干、重视一线、鼓励创新的用人导向。
3、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加强整体谋划,坚持抓纲带目,既立足当前,有效解决干部队伍体制性过渡的突出问题,适应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需要;又着眼长远,科学储备后备力量,全面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遵循规律,创新机制。遵循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成长规律,在创新中完善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三)目标要求
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各级干部政治信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综合素质得到整体提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经历、文化、专业、年龄、性别等结构全面优化,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接续有力的后备干部队伍梯队基本形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体制性过渡新老交替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要求更加适应,领导班子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具体目标要求是:
1、素质优良。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能力素质与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需要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相适应。县级党政正职还应具有较高的党性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与科学决策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在干部群众中威信较高;县级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及县级干部还应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专业水平、创新精神和执行力,合作共事相容性好,在干部群众中公信力较高。
2、功能强化。坚持围绕发展和事业需要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根据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未来五年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职能职责,有针对性地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建设发展型县市区领导班子。根据县市区发展定位,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市区领导班子侧重强化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功能;山区县市领导班子侧重强化发展生态经济、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功能;城区领导班子侧重强化服务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功能。要围绕发展需要,注重选配熟悉工业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新兴产业及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干部,整体提升班子成员相关能力。
建设服务型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市直部门和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职责,党群部门领导班子侧重强化综合协调服务和团结凝聚功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侧重强化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功能;经济部门领导班子侧重强化经济运行专业化服务功能,其中城建规划部门领导班子侧重强化高标准、大力度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功能;社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侧重强化服务群众、引领事业发展功能。要围绕增强服务功能,注重选配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和执行力、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强的干部,整体提升班子成员相关能力。
3、作风过硬。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纪律要求,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切实端正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昂扬一流的精神状态,树立一流的工作标准,保持一流的工作作风,创造一流的工作成效。
4、结构合理。年龄梯次结构更加合理。到2017年,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形成以40—50岁干部为主体的年龄梯次配备,其中45岁左右的干部适当增加;市直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形成以45—55岁干部为主体的年龄梯次配备,其中50岁以下的干部适当增加。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要重视配备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其中党政正职要有2—3名;市直部门要注重选拔40岁以下的班子成员,40岁左右的党政正职应适当增加。
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注意提升班子成员专业素养与履职岗位的匹配度,努力使所有班子成员都成为分管工作的内行。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使干部队伍数量及专业满足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充实熟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业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文化旅游、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有计划地招录全日制研究生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注意选拔有实践经验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进入县市区和市直领导班子。
工作经历结构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实现工作经验互补、性格气质相容。建立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社会的干部选拔机制,坚持五湖四海,拓宽干部来源,使更多领域、有更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五年期间,争取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达到60%以上;市直班子成员有县市区党政班子或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任职经历的数量适当增加。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合理配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5、储备充足。建立与事业需要相适应的干部配备及储备机制。年轻干部来源渠道进一步拓宽,后备干部数量进一步增加,梯次储备充足,干部队伍数量、质量和结构基本满足领导班子建设及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需要。五年期间,全市35岁左右干部保持在干部总数的20%以上,其中,35岁左右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市直单位中层正职分别不低于同类干部的15%。全市县级后备干部不低于600名,其中35岁以下的不低于40%,干部来源比较丰富、专业门类比较齐全、岗位分布比较合理。
二、重点任务
紧扣总体目标,抓住关键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三大工程”,抓好十五项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方式推进落实。
(一)着眼应对重大考验,实施结构优化工程
坚持应急与谋远相结合,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1、选优配强党政“一把手”。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通过单位党组织推荐、实绩考核、专项评价、分类比选等程序,选拔确定100名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潜力较好、群众公认度较高的正县级后备干部,实行统筹培养。遵循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成长规律,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建立培养档案,实行帮带制度,加强跟踪管理,实施多岗位、多环节、多形式培养。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及时把条件成熟的干部补充到党政正职岗位,注意选拔45岁左右的优秀干部担任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
2、优化市直领导班子结构。在注重抓好年轻干部培养的基础上,强化目标引导,突出主体对象,坚持专项计划与常规配备相结合,着力优化市直班子年龄结构,逐步形成50岁、40岁、30岁左右干部各占适宜比例、老中青结合的梯次配备。实行面向基层一线的五年专项选拔计划。五年期间,通过公开遴选、公开选拔等方式,面向市内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相关对象,选拔一定数量40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市直领导班子成员,其中35岁以下干部和紧缺专业技术性领导干部各占一定比例。个别提拔市直领导班子成员时,坚持统筹使用各个年龄段的干部,注重选拔40岁左右特别是35岁以下、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到2017年,力争使大多数市直部门有40岁左右的班子成员,50%左右的市直部门有35岁以下的班子成员。
3、夯实县级班子建设基础。着眼于储备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接续力量,切实抓好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市区直属部门党政正职、市直单位中层正职队伍建设,注意充实年轻干部,强化培养使用。在保证人选素质的前提下,市直部门实行中层正职竞争上岗时,应有计划地优先使用35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市直部门科室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空缺时,应重点补充40岁左右特别是35岁左右的干部,本单位缺乏合适人选的,可从县市区对口部门或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中择优选任。到2017年,力争使所有市直单位都有35岁左右的中层正职,每个县市区35岁以下正科职干部常态化保持在10名左右。
4、培养选拔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统筹考虑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及市直部门领导班子配备需要,全市选拔200名左右女干部、200名左右非中共党员干部和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正副科级干部重点培养、梯度储备。创造条件,及时安排条件成熟的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正科职特别是一把手岗位上锻炼,有针对性地丰富工作经历,积累领导经验。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还可安排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13-2017年,每个县市区应有不少于6名女干部、3名左右非中共党员干部在正科职岗位工作,其中均有女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五年期间,配备女干部的市(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应达到50%左右,并按规定在相关部门逐步配齐非中共党员干部。统筹安排少数民族自治县(乡)及市(县)直相关部门民族干部配备工作。除按规定选拔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县级领导班子副职外,还要有计划地从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干部担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5、引进各类党政人才。适应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需要,突出专业化导向,统筹高端引才计划、“三五”人才计划、公务员招考、选调生招录等工作,多层次、多途径引进具有专业素养的党政干部。面向国内高校,五年引进100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充实党政干部队伍,重点引进与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全市六大千亿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适当加大引进理工类专业人才的力度。继续实施“三五人才计划”,面向清华、北大等国内知名高校和专业排名靠前的高校,定向引进20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担任正副科级干部。面向国内高端市场,有针对性引进城建规划高级顾问、投融资公司营运总监等关键技术性岗位领导人才。在宜昌高新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先行试点,探索推行政府雇员制,五年期间引进50名紧缺专业技术性领导干部。探索建立引进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党政干部队伍新机制。
6、强化青年党政干部储备。按照培训、培养和使用一体化的方向,依托青年干部学院继续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行宽基础储备,一体化培养。建立开放式培养平台,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突出党性教育、能力提升,通过导师辅导、专题研讨、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培训、培养和管理,及时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二)着眼完成重大课题,实施能力提升工程
在实践中着力提升领导班子及干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自身建设等各方面的能力,适应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需要。
7、全员轮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把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总体设计及相关安排部署,列为市、县(市、区)党校主体班培训的重要内容,按分级负责原则,定期对县科级干部进行大规模轮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及时把握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增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执行力。针对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适时举办专题研讨班,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破解难题。
8、高端培训。有针对性地推动境内外高端培训,帮助县级班子成员及干部开阔思路,更新观念,提升现代领导素质。在美国、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举办现代城市规划建设、战略性产业培育、现代化城市管理与创新等各类高级专题研修班。与国内知名高校、高端培训机构及江苏、上海、广东等对口支援地区合作建立培训基地或培训机制。与在鄂知名高校联合举办MPA班,有计划地组织县级干部学习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夯实理论功底。建立开放式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开设“三峡专家讲坛”,围绕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及国内外发展前沿态势,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宜讲座。加大力度选派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中央和省直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9、实践锻炼。紧紧围绕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和履职需要,把握核心要求,在实践中锻炼提升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推动改革的能力。突出第一要务,注重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坚持将本地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业务工作以及服务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标项目化、责任化,积极为产业、企业发展和基层单位排忧解难,着力提升引领科学发展和推动改革的能力。践行根本宗旨,广泛凝聚力量,强化公共服务,大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着力提升立足岗位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履行第一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访、接访包案等措施,坚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突发事件,不断丰富新形势下依法办事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及新兴媒体运用、加强社会管理的经验,着力提升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10、一线培养。形成重视基层一线的干部成长导向,引导年轻干部主动到改革发展的主战场、维护稳定的第一线、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成长。五年期间,采取措施逐步使全市45岁以下的科级以下干部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建立一线培养干部工作机制,把“四个一线”作为重要平台,有计划地安排县级后备干部、研究生科级干部、选调生、新招录的公务员等到招商引资一线、重点建设项目一线、农村(社区)工作一线、信访维稳工作一线任职或挂职,每年500人次左右,着重提升服务基层、促进发展、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其中,对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养对象,实施“515挂职锻炼计划”,五年期间每年选派150名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11、提升合力。着眼于配强、调优领导班子,建立县级党政领导班子素质结构模型,跟踪掌握班子运行情况,定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个性化措施。着眼于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着眼于增强解决自身问题能力、促进班子团结,县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定期检查能力素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三)着眼落实“四个一流”,实施活力激发工程
全面落实“四个一流”要求,采取措施盘活班子、激活干部、搞活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2、交流轮岗。分类推进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交流。2013年起,按单位性质、职能、归口相近原则,分党群、政法、经济、城建规划、社会事业等类别,有计划地推进市直县级班子成员交流。市直部门新提拔县级干部,原则上实行交流任职。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济发展较好县市区与山区县之间党政班子成员和干部的交流,加大市直单位与县市区之间干部的交流力度,积极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的交流。认真执行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公检法“三长”等干部易地交流、任职回避制度。建立面向基层遴选市县机关公务员制度,加强基层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全面推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市直单位原则上每五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轮岗,轮岗面应达到50%以上。
13、政策激励。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制度规定,用足用活干部政策,积极探索调动干部积极性、引导干部合理退出和有序流动、多渠道发挥作用的措施及办法,构建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增强班子活力。鼓励任职资历较长、达到一定年龄的副县职干部和正科职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发挥作用。开展干部职务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试点探索,发挥职级的激励作用。规范试用期制度,严格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认真执行任期制,及时调整不适职、不履职、不称职的干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退出机制。允许符合条件、个人有意愿的干部提前退休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对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履职不力、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中问题突出或在全省综合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调整。
14、岗位创优。强化实绩导向,激励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立足岗位创新创优,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建功立业。建立干部实绩记实、实绩公示制度,采取个人记实、领导鉴定、单位公示、群众评价的方式,考准察实干部实绩,建立实绩档案。对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完成重大任务、承担重点项目、处理突发事件等表现突出,或获得全国全省重大荣誉、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突出业绩、业务工作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实行即时记功和奖励制度,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并与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注重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主战场和全市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考察和发现干部。
15、体制创新。在宜昌高新区、宜昌新区、三峡枢纽港、三峡旅游新区和七个政府性投资公司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领导体制、组织设置方式、干部配备方式和运行机制。拓宽视野渠道,选调精兵强将,配优配强班子。跟踪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时序,围绕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管理等系列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全方位的干部工作服务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探索实行干部全员聘任制、项目绩效制、浮动工资制等新办法,创新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主要举措
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举措,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建功立业,促进广大干部创先争优。
(一)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强化尚贤任能导向
1、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着眼选准用好干部,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流程化的系统设计,重点围绕提议酝酿、确定考察对象、干部考察等关键环节集成创新,强化实绩导向,加强德的考察,科学扩大民主,为尚贤任能提供稳定可靠的制度规范。
2、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质量。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及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注重就近取才,强化业绩和能力竞争,增强竞争性选拔干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简单以分取人。
3、改进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工作。围绕防止民主失范失真、考准察实干部,科学确定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对象和范围。加强对推荐测评结果的分析甄别,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科学确定考察对象,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建立立体式干部考察体系,以“管他的、他管的、他服务的”为主体对象,综合运用民意调查、实绩记实、“德”的反向测评、延伸考察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在干部考察中,引入标杆管理和区域化排序等方式,有效增强比选效果。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加强平时考察,注意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识别干部。严格用人标准和工作程序,规范干部破格提拔。
4、建立面向基层一线的干部成长链。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建立干部从基层到上级机关的逐级遴选机制。五年期间,全市新提拔副县级以上干部应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招录的公务员原则上安排到县乡基层工作,市直机关一般不直接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扩大从熟悉基层情况、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完善从优秀村(社区)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管理员和“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办法。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联心的工作机制。严格挂职干部管理,确保锻炼实效。
5、探索拓展突破体制性障碍的党政干部选用渠道。制定实施办法,规范选拔范围、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从专业技术岗位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岗位探索突破,打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渠道,规范、有序地选拔社会各方面、各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干部创先争优
6、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干部岗位特点确定年度和任期考核目标,注意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作为重要内容,将完成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列为重要项目。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自然资源禀赋、工作基础、客观条件,建立符合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有区分、有侧重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7、构建立体化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县市区、市直部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在年度考核、换届考核基础上,运用调研考核、专项考核等方法强化平时考核。建立上级部门和分管领导、干部群众与服务对象多位一体的考评机制,引入标杆管理考核方式,运用比较式考核方法,综合分析巡视、审计、纪检监察、信访等相关情况,提高考核评价的准确性。
8、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年度考核、专项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和奖惩挂钩的力度。建立考核结果即时反馈通报制度,引导领导班子和干部及时弥补“短板”,提升素质,改进工作。
(三)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促进干部务实清廉
9、加强党政正职和关键岗位干部管理。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人财物管理岗位干部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决策权、用人权、审批权使用过程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防止权力失范失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任职交流回避制度、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管理的规定。
10、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巩固和扩大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成果,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既防止个人专断,也避免软弱涣散。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与严肃性,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领导班子特别是正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定期了解和反馈。
11、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着眼于规范约束干部行为、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形象,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建立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好干部”标准大讨论。坚持干部谈心谈话、函询和诫勉制度,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加强岗位目标管理,加大治庸问责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部的党性教育和作风建设。
12、推进干部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采集、更新年度考核、任免、奖惩等动态信息,实现班子及干部信息的互通共享,为市委决策和加强干部宏观管理、研究预测干部队伍发展趋势、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依据。
(四)健全激励保障机制,优化干事创业环境
13、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地使用各个年龄段、各个岗位的干部,力求用人所长、用当其时、人尽其才。防止干部任用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加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引导多途径发挥作用。保障干部经济待遇,建立干部工资和福利保险正常增长机制,使之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关心干部身心健康,落实休假制度,注意帮助解决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4、重视和关心基层干部。在干部教育培训、提拔使用和管理服务等多方面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对优秀的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干部,在晋级、奖励、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的力度。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确保基层干部工资、津贴按期足额发放,适当提高基层和边远艰苦地区干部的经济待遇。
15、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舆论导向,培育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宣传“好班子”,提拔重用“好干部”,公正评价、注意保护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的干部,大力营造崇尚实干、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引导和激励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在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中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善做善成。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本规划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纪检、宣传、统战、党校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执行本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公开选拔、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创优、干部管理信息化建设、关心基层干部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二)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实施。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细化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搞好任务分解。对本规划提出的领导班子配备、后备干部培养、干部教育培训、交流轮岗、一线实践锻炼等重点项目逐一制定专项工作规划,与总体规划相衔接。对涉及多项政策、多个领域的工作要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加强统筹,系统推进。
(三)加强指导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分年度列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时间表,按时间节点,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监测与反馈评估,科学调控实施过程,适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