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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请指南

2023-09-11  点击:3453 

2021年,我省继续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职高专精准扶贫专项计划。4月12日起,符合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国家专项计划

生源范围

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阳区、郧西区、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龙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报考资格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方式

2021年起,符合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平台: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 )

申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招办要求,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交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证明材料的原件。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生源范围

       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阳区、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市、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报考资格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方式

2021年起,符合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平台: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 )

申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招办要求,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交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证明材料的原件。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此外,考生还需于4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http://www.hbksw.com/html/18/28903.shtml)。

考生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公示合格并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方可报考专项计划。
 

 

地方专项计划

报考资格(符合以下其一即可)

第一种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4.本人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第二种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方式

2021年起,符合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平台: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 )

申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招办要求,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交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证明材料的原件。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


高职高专精准扶贫计划

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招生对象
湖北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

报考资格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为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家庭成员。

申请方式

2021年起,符合专项计划申报条件的考生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申报平台:湖北省高考招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spt.hubzs.com.cn )

申报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根据县(市、区)招办要求,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交诚信申报承诺书原件及专项计划资格申报证明材料的原件。专项计划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